3月23日,中枢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:自家果园疑似他人上坟烧纸引发火灾,现场无人员受伤,请求处理。接警后,民警立即与报警人取得联系并赶赴现场,火灾现场位于果林最南边的山坡处,民警赶到现场后火情已被119应急救援人员扑灭。经民警对现场勘查,过火的果林面积约18亩左右,过火苗木100余棵,均为挂果五年左右的苹果树。目前,案件正在侦办中。
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,造成严重后果,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。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:犯失火罪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