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对以下因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被依法扣留的车辆,特此公告解除相关行政强制措施,请相关人员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到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,逾期不来处理的,依法对相关车辆进行处置。
曲靖市麒麟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
2023年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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